为加强我院学风建设,提高我院学生学习水平,特制订管理学院学生晚自习制度。
一、参加晚自习的对象
大一、大二全体学生。
二、晚自习时间
每周日到周四,晚上7:30到9:00。
三、晚自习要求
1.晚自习时间学生可到教室、自习室、图书馆学习,也可留在学习宿舍学习。
2.在宿舍晚自习时间,任何人不准在宿舍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
3.在宿舍自习时间不准放音乐,或做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保证高质量的学习。
4.晚自习时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特殊情况需组织,须报辅导员及分管领导批准。
四、晚自习管理
1.以宿舍为单位进行管理,各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晚自习考勤。
2.学风检查小组成员不定期对晚自习进行检查。
五、班级考核办法及奖罚办法
1.对晚自习喧闹、不听劝告、严重影响他人者,各班同学有权制止并上报学院处理。
2.学风检查小组抽检结果做为学期“优良学风班级”评比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