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广西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决定》(桂政发〔2025〕23号)。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级别最高的社科类奖项,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在此次评选中,我院共有8位教师取得优异成绩。
具体获奖情况为:著作类成果,魏旭老师获二等奖;研究报告类,梁盛凯老师获一等奖,张瑞梅老师获二等奖,曲用心老师、李雪岩老师分获三等奖;论文类,丁海斌老师、黄夏基老师、方平老师则分别荣获三等奖。这些成果充分彰显了我院教师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创新性、前沿性、多样性与实践性。
此次获奖,是对获奖教师科研能力的充分肯定,同时也有效调动我院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展望未来,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习近平文化思想,致力于推动学院社会科学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产出更多具有原创性和开创性的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广西社会科学建设作出更大贡献。